股东变更需要哪些手续和费用

股东是公司的灵魂。公司的壮大和发展离不开股东的支持,但老股东也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选择离开。这将涉及到股东的变动。那么股东变更需要哪些手续和费用呢?下面好呱呱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
股东变更需要哪些程序和费用?
1.变更股东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声明书(加盖公司公章);
3、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签名)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应当提交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股东为自然人的,由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应当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决议未经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将转让股权的股东的书面通知和其他股东的答复提交股东大会30天内股东。其他股东未答复的,应当提交拟转让股东的声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转让双方签字,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的股东或发起人应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章程修改(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决定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变更须报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簿复印件;
9、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人民法院依法决定转让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裁定书,无需提交上述第4项、第5项。
因股东、发起人变更而导致公司登记事项、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变更登记的相关规定提交相应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每年转让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25%。上述人员辞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各项未注明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二、办理手续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核人员初审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回执。将所有需要补充、更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发出通知书)。
2、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发出注册决定通知书;申请材料实质内容需要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核实事项通知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3.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持《变更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重新签发《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
上述好呱呱小编总结分享了关于股东变更所需程序及费用的相关内容。通过这样的程序,公司股东能够得到一定的法律保护,公司能够在法律的保护下安全、规范地运营。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查找好呱呱在线顾问。